保证金要求 投资者初次买进或卖出期货合同时,他就必须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为每一项合同存入一笔最低数量的美元。这笔钱被称之为初始保证金,其目的是为该合同建立良好的信誉保证。初始保证金可以采取诸如某种短期国库券这种付息有价证券的形式。当期货交易合同的价格发生波动时,投资者用于期货合同上的资本价值也会随之发生变动。在每个交易日收盘时,一个投资者的头寸会在市场上显示出来。因此,从该项期货合同交易中的任何盈利或者亏损都会反映在投资者的资本账户上。用于显示那种市场头寸的价格。便是那一日的结算价格。 维持保证金 是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保证金水平,由于这个因素,一个投资者在被要求增加保证金之前,可能会由于不利的价格波动而导致资本额下降。这种追加的保证金被称之为变动保证金。如果被要求这样做的话,那么,该投资者必须存入的变动保证金数额,是为使其账户上的自有资本回到其初始保证金水平而必须的数额。变动保证金与初始保证金不一样,它必须是现金,而不能是付息的金融工具。如果由于期货合同价格的波动而使账户上的保证金过多,则投资者可以提取这过多的部分。 尽管交付保证金以购买现金证券也要求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但这种保证金的概念与期货保证金是不同的。当购买有价证券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时,该种有价证券的价格与初始保证金之间的差额是从经纪人那里借来的。被购买的有价证券起到了作为这笔贷款的附属担保品的作用,并且该笔贷款的利息是由投资者支付的。而期货合同的初始保证金实际上起的是良好信誉资金的作用,它表示投资者会完全履行该合同的义务。投资者不借入任何资金。 清偿一笔期货交易 在清偿一笔期货交易时,投资者具有两种选择。为了在交割日之前清偿一笔期货交易,投资者必须在同一合同上做一笔相反的期货交易。对多头来说,这意味着卖出相同数量的合同;对空头来说,则意味着买进相同数量的合同。 另一种办法是等到交割日,到那时,投资者按商定的价格接受交割的基本金融工具来清偿多头交易,以及按商定的价格交付这种金融工具来清偿空头交易。对那些没有某种可交割的基本金融工具(即欧洲美元定期存单和市政债券指数)的利率期货合同来说,它们是按交割日的结算价格以现金结算的。 清算公司的作用 一个投资者每次在期货市场上做交易时,就会存在着与他的买卖相反的另一方,并同意履行合同上规定的条款。由于清算公司与每一笔交易相联系,因此,投资者不必为合同对方的资金实力和诚实与否担忧。一旦合同方之间的关系是严格的。清算公司自己押了进来,为每一笔卖出充当买方,为每一笔买入充当卖方。因此,投资者可以自由地清偿他的交易,而不必牵涉到原始合同的另一方,也不必担忧另一方可能会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