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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催天下 [打印本页]

作者: w2018    时间: 2021-4-19 09:59
标题: 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催天下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交易关系的复杂性,债权债务可以逐步转让。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无需猜测。债权人能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担保物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在生活中都会遇见,对此下面催天下(cuitx)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什么是债权人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作为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及时获取贷款本息和收到货款。

二、债权人可否直接处置反担保抵押物

债权人是不能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的,如果债务人出现违约,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反担保物是担保人向债务人主张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①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②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③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

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

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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