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管增添了可转换债券投资的另一种风险。如果一个发行者被另一公司或它自己的管理部门(如在杠杆赎买控股中)所吞并,对于这种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来说,股票价格不可能上升到足以补偿他们所支付的超过转换价值的任何升水。如果被接管公司的股票不再进行交易,如在杠杆赎买控股的情况下那样,投资者可能换成某种比可比风险债券的息票利率低的债券。 例如,考察一下威尔豪斯娱乐公司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所面临的形势。可转换债券具有1000美元的票面价值,并且能转换为刚超过36股,以致于转换价格大约为每股27.60美元。到1987年债券的投资者支付一笔超过威尔豪斯股票市场价格的升水。在杠杆购买控股之后,由于已不存在这种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便损失了那笔升水。结果,他们面临着两种无吸引力的选择。他们可以把债券转换成普通股票,并且损失他们已支付的超过转换价值的全部升水。要不然他们便继续持有这种可转换债券,而这种债券实际上将是一种普通债券。这种可转换债券的息票利率为6.25%,大大低于有可比风险的某种普通债券的估计息票利率。 |